SRRC完整性模塊、限制性模塊以及區別
在介紹這這兩者的區別與聯系前,先了解一個定義: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這是介紹“整性模塊、限制性模塊”的前提。
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具備無線發射功能,但是不能獨立工作,須嵌入到其他設備中才能正常發射所需無線電信號的模塊。
完整的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滿足如下條件的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稱:
1、該模塊應具有數據緩沖/調制單元。
2、該模塊射頻單元應有完整的屏蔽(需要有屏蔽罩)。
3、該模塊應使用一體化天線(例如必須是pcb天線,陶瓷天線,等板載天線)。
4、該模塊應有明確的供電要求。
5、該模塊符合國家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要求。
限制性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滿足上述笫1 項至第5 項中任意一項的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對于“ 限制性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可以單獨進行型號核準。若符合相關無線電管理技術規定或標準,則發放型號核準證書,其型號核準代碼后加“(M)" 標識。模塊生產商須在模塊的技術手冊中明確其使用條件和詳細配置, 并明確聲明“模塊通過型號核準并不代表嵌入或使用該模塊的最終設備符合相關無線電管理技術規定或標準,最終設備廠商須對產品的技術特性是否符合無線電管理技術規定或標準負責” 。
舉例:
圖1 - IPEX接口外接天線無線模塊 | 圖2 - 板載天線無線模塊 |
圖3 - SRRC無線模塊 | 圖4 - SRRC完整性無線模塊 |
根據定義,判定如下:
圖四是“完整的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其他三個都是“限制性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
附件:
工信部無[2014]1號: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加強“非獨立操作使用的無線電發射模塊”型號核準管理的通知.pdf
延伸閱讀:
2、證書查詢:工業和信息化部政務服務平臺 (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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